伪劣化肥坑农民公司经理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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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4: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方城县一化工公司故意生产不合格烟田复合肥冒充合格产品坑农害农,昨天,该公司被方城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6万元,公司负责人方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方建系方城镇城关镇人,前年4月,他到社旗县烟草公司推销复合肥产品,双方谈妥后,该厂生产的复合肥作为社旗县烟田的肥料,但该公司生产的化肥质量不合格。前年9月,
方城县法院审理后,该公司故意生产不合格肥料予以销售、抵账。负责人方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