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有怪招想当营销员先得跪大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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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4: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南京消息4日,一名穿着整洁的小伙子跪在江苏徐州市一超市门前“行乞”。当有人施舍时,他却称自己不是乞丐,而是为应聘一家营销公司,完成该公司布置的“考题”——在街头上“放下尊严课”。随后,记者联系该营销公司,证明小伙子所言属实。 一姓赵的小姐说,虽然营销行业要求从业人员“脸皮厚”,但用街头下跪的方法来考验应聘者不可取。
对小伙子跪街的行为,一位姓周的先生表示理解。他告诉记者,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放下尊严”是很重要的一课。 律师张晓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实施侵害应聘者合法权利的行为。而营销公司让应聘者街头下跪,明显侵犯了应聘者的人格尊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考验应聘者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过了头。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也表示,公司招聘员工时,考验是必要的,但方式一定要文明,要符合大众道德规范。让应聘者跪街,是对应聘者人权的严重侵犯,违背了道德规范。对于这种不文明的考验方式,应聘者有权提出异议。Y(扬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