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女儿一命母亲甘当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1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李洹莹实习生江南)“我要爸爸妈妈继续医我,我想要读书,我想要和外婆生活在一起。”患脑癌的10岁女孩小宇(化名)与外婆,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继续为自己治病。昨(6)日,大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对双方进行调解。 原告在诉状中称,2002年12月,小宇的父母协议离婚,她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不承担抚养费。今年1月,小宇突然经常感到头晕、头痛,经华西医大确诊,小宇得的是脑癌,而
昨日在法庭上,小宇的母亲吴某讲到伤心处忍不住当场落泪,“他做父亲的一点都不关心女儿,在医院的时候,当到众多病人的面就说‘反正是医不好了,动手术也没有用’。”吴某称,一直以来她都主张动手术,并且愿意和李某各承担一半的费用,但李某就是怕出钱,始终不愿意。为了救治女儿,她甘愿走上被告席。 医疗费用承担多少,如何承担始终是昨日法庭上争论的焦点。小宇的父亲表示,他只是想把她接回家慢慢医,“这种病本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病,小宇每月的医药费那么高,就是一半也承受不起,我也只能在能力范围内医治”。李某的父亲也一再申辩,不是不为孙女治疗,实在是无能为力。 最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调解又陷入与前日同样的僵局。审判长最后宣布:调解无效,由于案情特殊,一个月后转入普通程序。休庭后,一位旁听的市民称,其实小宇的爸爸开了一家诊所,条件不错,还有一辆私家车。乡亲们都无法理解其父“明明家里头很有钱,怎么就不拿出来救女儿一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