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资格认定中心通知 五类人须过能力测试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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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18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6日讯(记者程洁实习生雷瑞萍)今日,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发出通知,要求5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这5类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包括: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前后期学历均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人员,申请认定与其后期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时,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已有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
又讯 今日,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普通话测试等事宜进行了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心学考试合格证(或在学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户籍证明(户籍在外地、但在本市工作的申请者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没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者,4月12日—14日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体检日期为4月14日—17日,地点为太原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教师资格认定的正式受理申请时间为5月10日—13日,申请地点为各报名点。(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