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药物“验”走农妇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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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6: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浙江一患者被安排服用临床试验用的人参丸后患怪病而死 核心提示 卫生部规划处的档案中找不到该实验的相应研究资料
目前有60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100个临床试验项目 在韩方给沈新连的试药中,受试者并不知情且没有酬劳 叶沈明是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的一位普通农民。1998年至2001年,叶的母亲沈新连作为“试药人”,参与了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主持的人参防治大肠癌的药物试验,这一试验,是韩国癌症中心医院与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合作研究项目。 服用参丸 患者被怪症状折磨致死 1998年10月的一天,沈新连突然接到海宁市马桥卫生院的通知,去医院体检。 “现在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可以免费给你吃人参,服用后你的大肠息肉能够缩小甚至消失。”在马桥卫生院,一位不认识的医生对体检后的沈新连说。 医生马上递过一张纸,让她在上面签了字。 从那时开始,沈新连每周日去一次马桥卫生院。在医生的监护下,服用两粒人参丸。 没想到服用那些药后,沈新连连连出现一些怪症状:血压居高不下,出鼻血、肾脏衰竭、尿毒症。2004年2月23日,沈新连离开了人世,死时64岁。 法院判决人参防治研究项目属“正常” 一气之下,叶沈明将海宁市肿瘤防治研究所于告上了法庭。但法院认为,“人参防治大肠癌研究项目”属于正常的研究活动。 叶沈明认为母亲的死有三大疑点:一、这个试验是否合法?二、试验方为什么明知沈新连血压偏高还让她吃人参丸?三、既然是做试验,应该对试验对象进行严格的跟踪检查。 卫生部称 档案中找不到相应研究资料 “任何涉及到人体试验的项目,都必须经过国家级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1999年前由卫生部批,否则是非法的。”3月28日下午,中山大学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副主任洪明晃教授说。 而卫生部规划处表示,如果经批准的话,所有研究资料,包括药的具体成分、含量都可以在档案中找到。记者报上了肿瘤研究所提供的合同编号,卫生部的反馈是“在档案中查不到。即使批过,如果是国家八五计划项目,到1998年也已经过期了。” 3月19日下午,另一位“试药人”沈小妹说,她吃那种赠送的人参整整3年了,她病情并没有好转,其间又动了两次手术。 跨国企业 在中国有100个临床试验项目 近年来,“非法违规试药”屡见不鲜。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有800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其中基本是以国外新药为主。目前有60多家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着近100个项目的一期临床试验。 据悉,国外的医药巨头纷纷瞄准中国的原因在于:在美国进行试药风险极高,临床试验事故赔偿可以达到数千万美元。这次在韩方给沈新连的试药中,受试者完全没有酬劳。 据南方都市报 2003年,美国病毒基因公司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地坛医院合作进行人体药物实验。当一批来自河南的艾滋病患者,在没有充分知情参与试药“出了人命”之后,中国药监部门表态:美国病毒基因公司的艾滋病防治药物没有经过批准就进行临床试药,是非法的。据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