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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先查有无“案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2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总队获悉,为配合我市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从即日起,我市机动车在办理入户、变更等手续时,必须经过全国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比对正常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从4月15日至12月20日,在我市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行动中,我市交警将对盗抢车、报废车、无牌证车、假牌证车、拼装车和套牌车等六类问题车辆进行集中查处,严把
机动车信息数据的第一道关口,做好车辆档案清理工作。对此,市交警总队昨日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各级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时,必须和全国盗抢机动车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确认正常后才能办理。

  同时,市交警总队还将组织警力上路,对城镇道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等交通要道以及报废车回收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日常巡逻检查,一旦发现嫌疑车辆,将进行严处,有犯罪嫌疑的还将及时移交市刑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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