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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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26 深圳商报 | ||||||||
温家宝总理访问巴基斯坦重要成果 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 【据新华社伊斯兰堡4月5日电】正在这里访问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5日晚在这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条约说,缔约双方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和巩固两国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作关系。双方同意保持定期高级别战略对话。 条约说,巴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支持中国统一大业,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反对台湾当局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台湾独立”。 中方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赞赏并支持巴基斯坦与邻国和平解决所有问题,以及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所作出的一切努力。 条约说,缔约一方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缔约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缔约一方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或机构。 条约说,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引渡条约、禁毒协定、其他双边协定以及各自承担的其他国际义务,在双边和多边基础上开展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有组织犯罪、非法移民和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的活动。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