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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凭什么规定导师署名在前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58 新桂网

  据《中国青年报》4月6日报道,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最近出台了一个新规定,这个规定说:硕士生发表论文,原则上导师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论文,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

  署名权是一个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拥有的权利之一。就硕士或博士的论文而言,假如导师仅仅是提供了思路,进行了指导,而没有付出相应的劳动,或者说付出的劳动所占有的比重是次要的,那导师的名字就不应该署在第一位。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出台的新规定,不
仅仅是对学生权利的践踏,也会对学校、导师本身和学术研究带来消极影响。

  论文是导师个人、实验室、学校的考核标准,论文写得多,证明导师的实力强,这样就会为导师申请国家课题、项目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也会给学校在同类学校的竞争中带来好处。就导师个人而言,论文越多,评奖、业绩以及晋升职务的机会也就越大。正是这种利益驱动,使学校和导师联手,不顾学生的利益,而强行把导师的名字排列在论文的第一位。但是,一所好的大学应该提倡一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应该提倡一种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应该保持一种拼搏进取的学术氛围。靠学生的劳动成果而成名成家的导师不是好导师,公然支持导师窃取学生成果的学校也必将会为自己的短见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堂堂高等学府,竟然出台此等不明智的规定,令人叹息。

  (焦照锋)

  新桂网

  作者:焦照锋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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