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学术界也有“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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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7:58 新桂网 | ||||||||
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然通过一项规定,博士生发表所有论文必须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好不容易发表的论文,竟然被导师轻易窃取。这个做法引起了学生们的一片质疑(据《中国青年报》4月6日报道)。 博士生好不容易发表的论文,竟然要将导师定为第一作者,显然,这种署名顺序关系到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而这些往往跟他们的评奖、业绩以及晋升职务相关。而这一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学术批评网主持人杨玉圣先生一针见血指出,“这种要求研究生论文必须把导师署为第一作者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学术权力寻租行为”。这种不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的“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在一些高校大行其道,还是由当前导师与研究生之间所处的地位关系决定的。 受特定的教育管理体制限制,研究生个人学术研究的道路能否走顺,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导师的指导、牵线,甚至当前研究生的就业途径,往往导师都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而且,受中国特定的学术伦理道德影响,导师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学生的“家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才会出现大量导师把研究生当成廉价“打工者”现象。而“导师争当第一作者”,更是一种可怕的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是不利于形成良性的师生关系和校园文化,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学术失范行为,将给学术道德、学风建设和知识产权等带不极为不利的影响。 同时,我还觉得,这种“导师争当第一作者”现象的出现,也应该提醒我们,要正视当前学术研究的“成果与荣誉”的膨胀与贬值现象。当前社会,应该多讲求绩效,少看“头衔和名号”。一些从事学术研究者,“躺在学术成果上享福”的现象已经泛滥成灾,如果这些所谓的“学术成果”竟然是通过弄虚作假,或者是通过“霸王条款”而得来的,那真是中国学术界莫大的耻辱。 因此,我在关注“导师争当第一作者”事件发展的同时,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学术打假”的力度。 江苏 陈西湖 新桂网 作者:陈西湖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