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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对农村居民实行低保 6314位农民成为受益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胜利报道:从4月开始,宜城市在农村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获保农民人均月保障金为20元。

  去年12月,宜城市民政局对该市农村特困群众调查发现,尽管过去推行的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工作,解决了部分特困对象的生活困难,但由于面窄、标准低,许多应当救助的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影响了农村稳定。市委、市政府经过调查摸底,决定结合宜
城实际,从2005年起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根据宜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该市将目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定为年人均纯收入637元,在这个标准线以下的农民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这一标准,今年宜城市将有6314位农民成为低保对象。低保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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