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非礼老父斧头相向 结果色狼入狱伤人者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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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报道:随州市曾都某镇农民彭某见女儿遭同村人邬某非礼后,对邬某拳打脚踢,致其重伤。昨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以邬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4年1月31日16时许,邬某在自家院内劈柴时,见彭某之女(患有精神痴呆症)在邬的院内玩,遂起奸淫之心。后将彭某之女骗到自己房内,正欲奸淫时,被正在寻找女儿的彭
法院审理后认为,邬某违背妇女意志,与精神痴呆少女发生性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邬某系犯罪未遂,对其从轻处罚。彭某为泄私愤而故意伤害邬某身体,致邬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彭某是在义愤情形下伤害了犯罪嫌疑人,并能积极赔偿伤者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被告人彭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