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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49 半岛都市报

  本报济南讯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政府确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原省定“四项教育费”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取消后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更好地筹集资金,加大教育投入,重点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
学条件,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对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省级集中20%,主要用于奖励补助重视教育的地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各级政府及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收,不允许擅自免征、减征,也不允许因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减少对教育的正常投入。 (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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