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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 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0 黑龙江日报

  新闻背景

  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目前,我省共建成各级森林公园97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5处,位居全国第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资金已达2亿元,新修和改造林区公路约2000公里,开发景点4000余处,兴修旅游宾馆和配套设施10万平方米,吃、住、行、购、娱等成龙配套,初具规模。但是,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上却出现了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目前,我省尚无专项法规和规章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前不久,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报了《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

  “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对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就业门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森林资源比较丰富,但在有效利用方面与南方相比差距很大,制定这个条例很有必要。”

  6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在分组审议《黑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些森林公园里经常见到随意搭建的各种人为建筑及游乐设施,乱占林地,滥砍树木,随意排放污水和倒垃圾的现象比较普遍,不仅破坏了森林资源,污染了环境,也损害了自然景观。另外,一些地方还乱批滥建、甚至不经审批就建森林公园,严重扰乱了森林旅游市场秩序。”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列举了森林公园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和谐现象。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一部法规,把森林公园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保护、依法经营、管理,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非常必要的。《条例(草案)》突出了地方特色,符合我省森林公园实际状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赵瑞民委员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在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上,要有战略性眼光;从长远角度考虑收费、管理问题。

  陈信、路可浩委员建议,条例要把保护放在首位,应重点加强对现有森林公园的管理,开发不应是遍地开花,应少而精,提高标准,加强规范。森林公园还应保护原有生态,要做到有序管理,合理分布。

  苑宝山委员说,条例在森林公园建设中应当规定鼓励开发的内容。招商引资引入的开发资金,投资方必然要有所有权或经营权。既然是公园,就要有公园的各项功能,也应该考虑对游人安全方面的保障问题。

  李汉文委员说,制定条例既是对现有森林公园的保护,也是对今后建森林公园的有力规范。建森林公园要提高质量,如果质量达不到一定标准,会影响我省的旅游形象。

  (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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