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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防渗工程13日开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12 东方早报

  圆明园防渗膜应该赶在北京雨季到来前挖出,这是昨天下午环保总局举行的“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座谈会”上,众多专家为圆明园防渗工程开出的药方。

  属典型未批先建工程

  一石激起千层浪,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近期受到广泛关注。昨天,环保总局
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和一个专家座谈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潘岳明确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潘岳说,圆明园作为珍贵文化遗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听政许可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可以举行听证,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直接关系到圆明园遗址公园生态环境和人文遗址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团体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国家环保总局依据有关法规举行听证会,就是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潘岳同时强调,从此案开始,今后对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回答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

  听证会内容是工程可能对生态的影响

  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介绍,听证会的内容包括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别是采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方式可能对生态的影响;作为历史人文景观的遗址公园圆明园应该如何修复与保护。昨天下午,环保总局举行了一个“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座谈会”,请众多环境评估专家就圆明园防渗膜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开展评论。

  参加座谈会的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李盾教授告诉早报记者,圆明园防渗膜工程至少反映了三个严重问题。他指出,作为知名遗址,一个巨大的工程从施工到基本完成,社会公众和相关主管部门竟然全不知情,信息沟通如此不畅通,这是工程得以进行的重要原因。现在看来还没有结果的一个问题是,圆明园和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公然置法律不顾,进行工程施工,责任如何追究?李盾教授认为,关键问题就在于相关责任人应该依法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环保总局举行听证会是一个巨大进步

  此前,圆明园遗址公园已经停止了施工,但大部分防渗膜还埋在地下。李盾教授告诉早报记者,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举行公众听证。李盾说,环保总局举行公众听证是一个巨大进步,但他指出,由于这次的听证是紧急听证,所以程序上有些粗糙,环保总局应该以此为契机,逐步建立成熟的环保听证制度。李盾教授透露,昨天下午的“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座谈会”上,不少参加座谈的专家发出呼吁,圆明园防渗膜应该赶在北京雨季到来前挖出。专家们认为,虽然工程投入过亿,挖出防渗膜会造成损失,但是埋在地下的防渗膜化学成分带来的污染会对生态破坏带来无法估量的更大损失。

  今起可自由申请参加听证会

  潘岳表示,任何热心环保事业、关心圆明园遗址命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告(见国家环保总局官方网站www.sepa.gov.cn)申请参加听证会,可在2005年4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环保总局办公厅值班室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环保总局将根据场地等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并于2005年4月12日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报》等媒体上公布。

  环保总局办公厅值班室电话:(010)66556006传真:(010)66556010电子邮箱:zhao.ke@se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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