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祸彩电塔停电1.5小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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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28 沈阳今报 | ||||||||||
记者任彬源贾晓东实习生金楠/文李浩/摄 今报讯 “节目怎么没了?”昨天下午从3点46分到5点25分,沈阳市坐在电视机前的百姓都有这样的疑问。 风雨天打雷,造成辽宁彩电塔两根引流线短路,导致1小时39分钟的大停电。 家里电视没了画面 “我当时正在家中看辽宁卫视的《海棠依旧》,正看到节骨眼上,喀嚓一下,屏幕全是雪花,我还以为是电视坏了呢,问邻居才知道是没信号了,我就等啊,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家住和平广场附近的高大妈说。 记者从有线电视维修点了解到,“当时我们的报修电话都打爆了,都说有好几个台没信号,我们还查呢,最后才知道,是发射塔出了问题。” 有人提出不同说法 当记者赶到彩电塔时,这里已恢复了灯火通明。一名彩电塔楼上大厅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的确是停电了,不过仅仅是营业处、办公处和塔顶机房停电。当时我们正准备将圆桌往14楼(彩电塔高空旋转餐厅)搬,正搬着呢,突然电梯停了。” 这边正说着停电,却听有人喊,“停电?没有的事,我们有UPS供电,都是自备的发电机,这次‘停电’没影响节目的播出。”一名供电处人员说。 两路电源均被损坏 一名技术部人员介绍说,“这里是今天下午3点46分停的电,5点25分来电。此次停电对辽宁电视台的有线和无线、沈阳电视台的部分有线、中央电视台1台和2台以及10套调频立体声的省市台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没有备用的发电机。至于这次停电的影响,可谓是政治、经济损失并存。彩电塔为了保险有两路电源,都是外电,但是前不久由于园林处要扩张彩电塔下的湖水,无意中将一路高压电源弄断。如果那路高压电源没断的话,只要几秒钟就能恢复正常工作,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这条电路至今没有人维修。” 记者了解到,两根引流线的距离必须达到200毫米以上,这次出事的两根引流线间的距离小于200毫米,再加上最近几天的风吹雨打和雷击,引流线相互接触后形成了短路。 不是天灾不能免责 辽宁金河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认为,天灾造成的信号中断,应该属于不可抗力造成,应该免责。但按照规定,像电视塔、医院等社会重要公共部门,应该设置有双回路电源以保障正常的运转。辽宁彩电塔在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信号中断后,应该启动备用电源。由于别人将自己的备用电源损坏而无法保障信号的正常传送,则属于存在过错行为。作为通过接收信号而看电视、听广播的市民,在能举证出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遭受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 李律师认为,与受损者有合同关系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市民与有线电视台有合同关系,那就应该向有线电视台寻求赔偿,而有线电视台与电视塔之间则属于另一关系,他们再自行解决。其他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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