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挡车感动中国:自下而上的传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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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30 沈阳今报 | ||||||||
曹林 继河南民工李学生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感动中国之后,又一个人感动了中国:殷红梅,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某班班主任,以身挡车勇救学生而献出生命。 当她处于昏迷状态躺在医院的时候,她的病情已牵动着整个社会,网友的祝福从四面
江苏省教育厅、省妇联、常州市妇联等省市有关部门也送来了花圈,常州市妇联做出决定,授予她“常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一座城市为一个人的死而震动,整个社会因一个人的壮举而感动———李学生震撼温州感动中国的那一幕又发生在金坛。 中国社会并不缺少这样舍己救人并感动社会的事件,可进行比较时看到,这两起事件明显包含着一种与以往不一样的东西:以前社会对这类事件的感动大多是自上而下的,即政府是英雄典型传播的组织者,经过政府宣传和组织宣传、表彰和颁奖,下发“向英雄学习”的文件,开展“向英雄学习”的活动,感动和震撼才会在社会中蔓延开来。 从张华到徐洪刚,从李素丽到徐虎,从赖宁到韩素云,再到任长霞,我们集体记忆中的这些震撼过社会、感动过中国的英雄,都经过自上而下的政府典型宣传后才成为公共领域中的英雄模范。而且还带着这样的组织宣传特征,如果英雄是一个军人,军队会成为学习组织者;如果是一个教师,教育部门和学校会成为学习组织者;如果是一个干部,党政机关系统会成为组织者。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查阅了以往的典型报道,发现以往的典型宣传都带着这样的特征。 而从殷红梅和李学生感动中国的轨迹中我们看到了一种自下而上的感动:没有政府的主导和组织的宣传,社会内在地有一种机制推动着感动自发地进行,在官方做出表彰、组织做出决定之前,民间的感动和学习已经发生,并迅速地向全国蔓延,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阶层的人都自发地凝聚到英雄精神的感动中。不管英雄是什么职业,民工或教师,农民或军人,人们都只把他看作一个人———没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在组织,每个人的情感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面对英雄的骨灰洒下热泪,在精神上接受道德光辉的洗礼。 无疑,典型道德的传播和英雄品质的辐射从过去的“自上而下”到如今的“自下而上”,这是一种伟大的进步,自发的感动和自觉的道德学习比自上而下的典型宣传更能让美德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驻足,更能让公德在大众社会传承———这一切表明我们的社会有了一种道德自治能力:自发组织起来扬善惩恶。 英雄壮举面前,牵引每个人自发地感动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是什么?是成长起来的市民社会中萌芽的公民精神:因为市民有了公民意识,才会对英雄的壮举形成道德共鸣,自觉地组织起来;因为媒体有了公器意识,都会意识到这是一个道德典型事件,都被吸引进行典型传播,从而感动整个中国———从李学生感动中国到殷红梅感动中国,我们看到了市民社会中伟大的公民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