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学术良心”竟要制度保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30 沈阳今报

  冯磊

  华中科技大学近日明文规定,在校博士生发表论文,署名时必须把导师排在第一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该校某领导说:不光是电信系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学校其他的系也出台了类似规定。系里这样做,主要是让导师能够对自己学生发表的文章负责,对文章内容进行把关。(4月6日《中国青年报》)

  学校以明文规定的方式逼迫学生放弃第一署名权,这种做法与学校作为教书育人单位的形象相差甚远,属于组织性剽窃。而学校却对于博士生们研究成果的公然掠夺振振有词,无疑体现出当前教育腐败的程度之深,是一种缺乏应有良知的表现。

  毫无疑问,强迫学生放弃自己的署名权绝对不仅仅是华中科技大学才有。通过各地报刊零零碎碎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论文腐败、教育腐败在一些高校已经是心照不宣的秘密。华中科技大学的与众不同在于,他们把一向流行于学校内部的潜规则搬到了前台。眼下华中科技大学公然剥夺学生署名的权利,毫无疑问则是对制度建设的公然破坏,本身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学生的研究成果,其所有权益都应该是学生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贸然染指。

  当然,华中科技大学强迫学生放弃署名权是有一定的背景的。这种背景就是长期以来的封建色彩浓厚的“家长式管理”。正如一位被采访的学生所说的那样:“导师就是博士生的‘学校家长’,在一个基本由家长统治的家庭里,如果你得罪了家长有什么好处?”———由此看来,要纠正当前高校中存在的学术腐败,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学校和导师压榨研究生的问题,还必须从制度改革方面入手。只有改变了家长式的管理,使学术研究和教学管理民主化、公平化、透明化,才有助于教育改革的彻底与公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