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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爱上31岁男子(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35 汉网
13岁少女爱上31岁男子(图)
面对不要家只要男友的女儿,父亲一脸无奈

  据《广州日报》报道4日匆忙从深圳赶到广州的刘先生一脸苦恼,因为他那只有13岁的女儿,竟在广州爱上了一个31岁的男子,并与其同居,而且还坚决不愿和刘先生回湖南老家。

  4日,刘先生把女儿和其男友,以及男友工厂的负责人都叫到一起谈判。但“谈判会”在刘先生打了女儿两个耳光、女儿跑走后不欢而散。

  据律师称,此事不仅是早恋问题,如果男女双方发生过性关系,那么根据刑法规定,男方涉嫌犯了强奸幼女罪,因为女孩还不满14周岁。另外,雇用女孩工作的工厂还涉嫌非法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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