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7月起执行乡医基本用药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4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严格控制肾上腺激素类药物,禁止对儿童患者使用耳毒性及影响生长发育的药物,昨日,《福建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试行)》正式出台,并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违反规定的医生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罚。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录》中的药品分18种类型,其中抗微生物药有34种,神经系统的药品只有3种,在《目录》中,有关专家还对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药品进行标注,比如说,在青霉素类上标明要在具备条件下使用,在四环素类上标明8岁以下孩子禁用等等。乡村医生要在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使用范围目录外的非处方药、中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