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专项治理办婚事用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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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51 河北日报 | ||||||||
操办婚事动用的公车,封存3个月至半年,每辆收缴500元至1000元的车辆使用费;对有关人员予以处理 本报讯(记者苏励)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纪委获悉,市纪委将联合市监察局、民政局、交管局等部门,对操办婚事动用公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公车参与婚事将被查封。
市纪委要求,严禁动用公车操办婚事。凡操办婚事动用的公车,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封存,情节轻微的,3个月后解封;情节严重的,半年后方可解封使用。属司机擅自动用公车参与婚事活动的,除收缴500元到1000元的车辆使用费外,是党员的要给予党纪处分;非党员的要给予行政处分;临时工一律辞退。对操办婚事使用公车的当事人,除按动用公车的数量每辆收缴500元到1000元的车辆使用费外,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婚事大操大办、动用公车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单位负责人,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据了解,市纪委现已组织人员,对市区范围内婚事动用公车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驻石中直、省直单位存在的问题,将及时向中直、省直单位通报。同时,市纪委下访工作队还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婚事动用公车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各县(市、区)纪委也将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进行监督检查。 另悉,丧事动用公车及其他公车私用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