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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老人托老“投奔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5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雅实习生陈志樱

  本报讯“条件好的老人院不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能收的条件又太差,还要交赞助费。”福州台江的林女士,最近为70多岁瘫痪在床的老父亲忙晕了头。有林女士这样苦恼的人还不少。

  据了解,福州现有60岁以上人口72万,城区20万,其中不乏病残、生活不能自理者。而目前福州城区仅有敬老院、托老所十余家,总床位不到2000张。

  到底谁来构筑久病老人的养老安乐窝?据福州市老龄委副主任陈木霖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人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量增加,但是养老院是个福利机构,如果没有政府的优待政策,大多无利可图,发展养老机构存在实际困难。相关人士呼吁,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应尽早出台。

  现状:进养老院三道门槛

  林女士家里的保姆已经换了十几个,都是嫌照顾老人麻烦,干一两天就走。再加上老人生病后,有了心理障碍,因此就想为父亲找一个集养老、心理治疗、保健疗养为一体的场所。可是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没有头绪。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鼓楼区老年公寓、台江区老年公寓、省老年医院老年护理中心,发现托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服务品种单一,除负责老人的一日三餐及提供简单的娱乐活动外,绝大多数无力提供老人所需的康复、护理服务,更谈不上心理慰藉、患病治疗等服务。即使如此,久病老人想进入这为数不多的老年护理机构也得迈过“三道槛”。

  生活不能自理有钱难入住

  这三家老年公寓工作人员均表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他们是不收的,一方面因为护理人手不够,公寓里的护工平均一个人要照看4~5个老人,照顾不能自理的老人花费精力太多;再者,由于老年公寓的医疗条件有限,医疗卫生条件跟不上,状况不好的老人又易发疾病,老人若出意外,谁都担不起责任。所以对此类老者,宁可不收。

  公立机构也要交赞助费

  要进入公立的老年公寓,每年都要交千元以下不等数额的社会福利基金。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因为公立的老年公寓属于福利机构,没有什么盈利,交纳的基金属于赞助费,支持公益事业。以台江区老年公寓为例,老人若是台江区的每人每年500元,非所在区的市区老人每人每年600元,八县的每人每年700元。

  收费标准不符合老人收入现状

  榕城除了市、区属的敬老院、老年公寓能得到一定的财政补助外,大部分托老机构是集体或个人兴办,自收自支,资金有限,因而规模小,设施简陋,其中最小的仅有24个床位。由于床位少,经营成本较高,收费也相应较贵。

  目前,榕城各类敬老院、老年公寓向每人收取的床位费、伙食费等费用,最低是每月300~400元,中等级别每月也要500元,再加上护理费等,每名老人每月最少得支付约600元。而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养老院属于民办机构,最高的1800元/月。

  据福州市老龄委副主任陈木霖介绍,目前福州市区老人的平均工资不过300~400元,如此高的收费让老人们望而却步。

  呼声:

  优惠政策

  应尽早出台

  据了解,福州城区有60岁以上人口20万,70岁以上人口8万左右。而目前福州城区仅有敬老院、托老所十余家,总床位不到2000张,床位数仅占城区老人总数的1%。但由于托老服务机构的服务难尽如人意,这些有限的床位居然没有住满。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尽管省政府早在2000年就出台《关于印发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旨在通过政策扶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缓解社会福利供需矛盾。由于这些优惠制定得都比较宏观,实际操作起来落实难。

  省护理学会老年护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翠红副教授认为,目前收养高龄病残老人的养老院,在我省很少,发展这种机构十分必要。久病老人的保健养老问题是个社会的难题,同样需要全社会共同来解决。相关人士呼吁,尽早出台给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使养老真正走向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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