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先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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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0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雅 本报讯 日前,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以杜绝医院乱收费行为,即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实行专家论证制度,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违规的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办法》还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申报程序和价格管理权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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