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案13日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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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武汉讯昨日,记者从荆门市政法委获悉:关于佘祥林错案的重新审理日期已经最终确定,佘案将于4月13日上午9时在京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昨日,记者从佘祥林的哥哥佘锁林处获悉,此前荆门市一名姓金的律师表示要为佘祥林错案的国家赔偿做免费代理,后“迫于压力”退出。目前,北京的律师张成茂已经取得了他们的委托,为佘祥林辩护。
张成茂律师说:“首先要争取13日开庭审理那天能够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并当庭释放佘祥林。”同时,他将在当天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他表示,要求国家赔偿的过程将会比较复杂,为此他还要进行更多的调查。 据京山县法院一位人士透露,如果检察机关不出庭,法院将作撤诉裁定;如果检察机关出庭,法院将对佘祥林作无罪判决。 另据报道,日前,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已就佘祥林冤案作出相关批示,荆门市政法委对此案的纠错追责进行督办,并每日向湖北省政法委汇报情况,据了解,京山县正在追查相关人员渎职等问题。 4月2日~4日,荆门市委书记袁良宽到沙洋县和京山县调研,专门看望佘祥林的父亲,并表达歉意。据随行的有关人员介绍,袁良宽当时拉着老人的手说:“今天我代表市委、市政府来看望你和佘祥林同志,向你们表示歉意。”佘祥林因治病不在家未能相见。(楚天成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