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乐山“黑老大”邹千洪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45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4月7日电(任硌、聂敏宁)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省高院签发命令,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黑老大”邹千洪等人执行了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5至2001年,邹千洪伙同卢贤利、邹永洪、卢兴等人在井研、双流、大邑、新津、成都、邛崃、仁寿等地利用翻牌机、啤酒机等聚众赌博;2001年8至10月,
邹千洪租用井研县轻纺市场、文化馆开设猜谜语聚众赌博;2001年12月至2002年2月,邹千洪伙同卢兴在井研开设推马股聚众赌博。在此期间,邹千洪以雇请保安为名,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组织了以邹永洪、卢贤利、林国军、陈宏、包奎为骨干,共20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聚赌抽头及放高利贷等手段非法敛财100余万元,并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邹千洪等人还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先后在井研、双流、新津、仁寿等地实施故意伤害、绑架、非法买卖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共作案20余起,致死3人,致伤10余人。(完)(责任编辑:王南)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