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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下发政府限价令 各地三个月内不得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0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由于广东省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国家规定的一条“控制线”,广东省已向各地下发政府“限价令”,规定各地(市)3、4、5月三个月内暂停出台任何省管及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

  据悉,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如某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4%时(简称“两条控制线”),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
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调价项目3个月。广东省物价局表示,2月份广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已超出1%,因此要执行国家的规定,三个月内暂停出台任何政府提价项目,以防止价格水平过快上涨。

  据了解,列入政府管理价格的调价项目为水、电、燃气、成品油、药品、中小学课本、医院制剂、烟草收购、盐业、房地产收费等,广东省上述这些项目的价格在三个月内都不会有提价。省物价局同时要求,广州、深圳市在三个月后如有需要出台提价项目,须在拟实施出台提价项目25天前,将调价方案以及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措施等内容报送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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