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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13日开庭 张在玉一家表示不出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14 光明网

  特派记者 刘炳路

  本报荆门电

  昨日,记者从湖北京山县法院获悉,佘祥林冤案重审敲定,将于本月13日在该院最大的审判庭公开审理。目前,佘祥林的两名代理律师也已赶赴京山县,与佘祥林签订了委托书

  昨日,佘祥林同意北京天溢律师事务所的张成茂和湖北大可律师事务所周峰两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并签署委托书。值得一提的是,张成茂曾经在“赵忠祥、饶颖案”中是赵忠祥的代理律师。

  随后,两律师到京山县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院方刑庭有关法官与两律师商定了开庭日期,决定本月13日在京山县法院开庭,两名律师分析,该案可能当庭判决,“肯定是宣布无罪释放了,谁都知道!”京山县法院一名法官说。

  佘祥林代理律师认为,宣布佘祥林无罪是申请国家赔偿的基本条件,等重审宣判结束,将帮助佘祥林和其他相关人申请国家赔偿。

  记者从荆门市政法委获悉,有关部门已经在准备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荆门的态度是,尽快还一个清白给佘祥林。

  昨日,记者将佘祥林案开庭的日期告诉了张在玉一家,张在玉同哥哥张在生及弟弟张友生商量,决定一家人都不参加开庭,他们都期盼佘祥林无罪释放,荆门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张在玉也不需要出庭作证,只需出示张在玉和她母亲的鉴定结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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