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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13日将就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进行公众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5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周玮)记者6日从环保总局获悉,就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环保总局将于4月13日上午9时举行听证会,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这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总局审批。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可以举行听证,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将以完全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在环保总局办公楼举行。任何热心环保事业、关心圆明园遗址命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环保总局的公告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和证据,表达心愿,贡献智慧。项目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环保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听证会的内容包括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特别是采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方式可能对生态的影响;作为历史人文景观的遗址公园圆明园应该如何修复与保护。环保总局将向社会发布行政许可听证公告,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环保总局表示,从此案开始,今后对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回答工程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增加社会人文景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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