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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修订禁放爆竹规定 大型活动需安全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5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7日消息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通报了北京市政府2005年立法计划,全年立法项目计划总计53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年内拟完成9项,并安排调研项目16项;市政府规章年内完成14项,并安排调研项目9项,同时废止5项。其中,《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将在年内完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修订有望在年内完成。

  据介绍,北京市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数量庞大,类型众多,情况复杂。针对此,《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举办者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的基础上,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草案还规定,北京对举办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进行分级管理。大型活动的举办者应当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大型活动主办方未获得安全许可而举办大型活动的,或者擅自变更地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对作出安全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原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由此给活动举办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修订也受到广泛关注。据介绍,修订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国家调整了对民用爆炸物的管理部门,将这部分管理职能归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此争议很大,解禁的呼声甚高。有关部门在调研中感到,当前法规最大的问题是执法成本高,且执法效果不好。修订内容的焦点,则集中于未来政府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到底是禁止、限制还是彻底放开。

  据介绍,北京是目前仍坚持禁放规定的不多的城市之一,政府的管理压力与日俱增。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关于禁止燃放区域的规定也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对北京而言,这个法规修改的最大难点在于,北京不是烟花爆竹的生产基地,而是一个销售市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的安全问题,是政府将面临的严峻挑战。对此,法制办表示,《规定》无论如何修改,最终都要符合维护公共安全的要求。由于该法规涉及面广,为全市各个阶层所关注,因此,政府法制办将采取电子网络、基层社区座谈会、专业咨询机构调查等方式采集民意,争取使法规的修改真正符合多数百姓意愿。

  《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北京全市目前共有出租车6.6万辆,从业人员9万余人,出租车成为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北京出租车行业发展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北京市政协就将“促进本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重点调研的课题。市政府法制办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为2006年立法作准备。

  对于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出租车运营,以及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居高不下是否可以进行调整等问题,法制办的同志表示一切都要在调研后才能决定。来源:人民日报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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