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实行“问责制” 惊醒“太平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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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4月7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谢凤文刘敏坚)近日,江西省宁都县3个单位负责人被“问责”问出了问题,受到通报批评、劝诫或免职处分。这个县自去年实行“问责制”以来,已有24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 多年来,“干部不作为,太平官照做”的官场老调在宁都县已经行不通了。宁都县制定出台的“六项问责”制度——发展问责、服务问责、稳定问责、作风问责、安全问责、廉
“问责制”问醒了“太平官”,问出了党员干部践岗履责、争先有为的新气象。宁都县公安局,敞开渠道,开门纳谏,将每月两天的局长信访接待日改为“全天候”接访,同时修改完善了10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宁都县交通局与检察院签订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协议,聘请5名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在乡村水泥公路建设中,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现象。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