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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邮件可以申请人才中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2:18 东南快报

  从下月开始,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人才中介,记者昨天从人事部了解到,实行了近5年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今年开始修改,一共修改了7处。

  规定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而以前规定,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受理期限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30日缩短为20日,同时,规定同意后应
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增加了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并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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