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调3600多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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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4:29 信息时报 | ||||||||
昨日,记者从花都区残联了解到,该区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了新标准,从每人14268.8元,上调为17872.8元,增加了3600多元。据介绍,新标准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实行。 花都区残联决定在4月1日~7月31日进行200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审查。用人单位应按上年度在职员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上述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同时,用人单位与残疾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且员工连续工作满8个月的,可列为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指标,安排一名盲人(全盲)或一名一级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时报记者朱小勇通讯员马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