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百万保险后丈夫离奇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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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5:17 扬子晚报 | ||||||||
丈夫死在鱼塘里,妻子生前与丈夫关系不好,事发前她曾为其买了105万元的保险,受益人是她自己,丈夫死前她又买过大量的安定片。种种巧合以及妻子的亲口供述,使妻子邓秀琼和其妹夫毛定稿最终被认定为凶手,2003年11月,两人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判处死刑。 昨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这起案件的进展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根据二审法院的裁
买百万保险后离奇死亡 2003年1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红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路边岐山村新华砖厂鱼塘发现一死者。现场发现的证件显示,死者姓曾,花都区本地人。1月6日,其大哥曾经报警说他自1月2日离家后就一直没有回来过。 经解剖,在死者胃里发现有安眠药“三唑仑”的成分。不久,警方发现曾某某生前曾经购买了105万元的人身保险,保险是曾某某的妻子邓秀琼替买的,受益人分别是曾某某和邓秀琼本人,同时,警方还发现可疑的地方,那就是在2002年12月,邓秀琼曾经买过大量的安定片,两人平时夫妻感情并不很好。公安人员随后认为邓秀琼有重大的嫌疑,经审问,邓秀琼供认了伙同一个叫“毛定稿”的人将曾某某杀死的犯罪经过。随后,警方赶到佛山抓获了毛定稿。 在公安机关,邓秀琼供认了她与丈夫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在1999年至2001年间,她为丈夫曾某某购买了3份人身和意外险,累计死亡给付保额为人民币105万元。2002年下半年,邓秀琼决定除掉丈夫以骗取巨额保险金。随后,邓又找到妹夫毛定稿作为帮手,一起作案,答应事成后分30余万元给他。 从死刑变无罪 2003年11月26日,邓秀琼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毛定稿也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两人不服,均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9月9日,省高院以该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广州市中院重新审理。2004年12月16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邓秀琼推翻以前的有罪供述,连她自己以前签字的供述也不承认。另一名被告人毛定稿也只承认自己全程目击了邓秀琼杀人的过程。 今年4月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为百万保险金谋杀亲夫”案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邓秀琼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毛定稿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遂分别宣告邓秀琼、毛定稿两人无罪。 一审死刑判决存在三大疑点。首先,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邓、毛二人均矢口否认自己杀了人,邓秀琼更说自己是被公安机关逼供的;对于两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邓说是毛提出将曾某某杀死,邓要给他32万作为酬金;毛做的供述却与邓有所出入,他称是邓提出要他帮忙杀害亲夫,事成后给他5万元。法院据此认为,检察院指控两人事先合谋杀人没有依据。此外,在有罪供述中,邓、毛二人叙述杀死曾某某的过程也不尽相同。 其次,经法医鉴定,死者体内有三唑仑代谢物一种药物),但邓供认给死者服用的是安定片,药店员工也证实卖给邓的是安定片。另外,作案时间疑点重重。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提供的多个证人证言,案件发生在2003年1月2日下午6时,但法院查明的情况是,有三名证人在案发当晚8时还见到曾某某在其供职的治安队里,甚至还有一名证人下午6时见到曾某某在一个地方打麻将。 死者家属对改判深表不解 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处了解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5日在花都法院法庭对该案进行宣判。紧接着,当天邓、毛两人就在花都的看守所里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后,各自回到阳山的家。 昨日下午3时,记者赶赴花都,经多方打听找到死者曾某某的家中,见到了年迈的曾某某的双亲。 让人惊讶的是,对于邓、毛两人“从死刑变成无罪”的一审结果,两位老人事先一点不知情,得知这个消息后,满脸的不可置信,“怎么可能,不是都判了死刑了吗?怎么可能又是无罪,而且还回家了!”两个老人情绪激动地说。但当看到记者手头的判决书,特别是最后一页明明白白地写着邓、毛二人无罪时,两位老人伤心不已,“我不懂,都判了死刑为何又是无罪?”直到记者离开曾家,两位老人依旧念叨着这句话。 至于从死罪变无罪的邓、毛二人,记者获悉的消息是两人在提供了担保人做担保后,暂时以“无罪之身”回到广东阳山县的家中。(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