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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越来越高明的房产造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6:26 扬子晚报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近一时期该市房产制假案有所上升。3月份共发生9起案件,其中假产权证3起,假身份证4起,假冒当事人2起。从9起案例分析,造假人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主要是利用亲朋好友的关系进行作案,增加了识别难度。

  案例一产权人佘某委托大女儿谈某将房产卖出,并出具了委托书,而另一共有权人谈美华(为佘某二女儿)骗取了其母亲佘某的身份证及委托大女儿谈某出卖房产的委托书,并
指使他人冒充被委托人,还骗取了大女儿谈某的身份证,前来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经窗口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后发现,被委托人根本不知道委托人的姓名,这才发现被委托人是假冒的。

  案例二产权人曾某的女儿因吸毒,偷取了父亲的产权证、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前去产权市场处大光路分市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了疑点,并进行查问。当问及房子是否出空时,当事人态度十分强硬,一口咬定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房子也已出空,无人居住。为慎重起见,工作人员特地上门看房,发现产权人曾某还居住在该房屋内,并无卖房之意。

  案例三产权人张某的房产原是其父母过户给她的。现其父母有意收回房产,引起张某恐慌。于是,她弄了一份假产权证,并用假证放在其父亲处,从父亲处偷换走了真产权证。其父亲察觉异常后,来到房产局产权市场处查询,经工作人员验证,发现其手中持有的是假证。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制假的情况越来越复杂,识别的难度也逐步加大。这几起案件由于工作人员的仔细查勘,才被及时发现与制止,避免了权利人的财产损失。因此,房管部门提醒所有的产权人:妥善保管好产权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免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方市兴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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