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防渗将举行听证会 环保总局:任何公民都可申请参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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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7:30 新民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杨丽琼)4月13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将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听取专家、社会团体、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圆明园湖底防渗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工程,必须立即停建,并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潘岳说,本次听证会将以完全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在国家环保总局办公楼举行。任何热心环保事业、关心圆明园遗址命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公告申请参加听证会,提出意见和证据,表达心愿,贡献智慧。项目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