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6条措施整治房地产市场 中介和广告成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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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21:0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4月7日电 (谈毅敏、俞丽虹)7日,上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宣布,上海工商部门出台16条措施对申城房地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房产中介、房产合同及房产广告成为重点整治领域。据悉,这16条包括措施包括规范房地产经纪企业及经纪人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执业经纪人注册条件的审验,对无证或借证从事房产中介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同时,上海工商部门将结合企业年检工作,严查房产中介机构虚报注册资金、虚假出资以及抽逃注册资金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还将严厉打击利用房屋买卖和中介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上海工商部门将重点查处伪造合同、盗用或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以骗取中介服务费或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同时,《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等3份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工作也正加快进行。此外,上海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行为。房地产广告中对房地产性质、价格、地理位置等作虚假表述,利用房地产广告进行融资或变相融资,以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房地产广告,都将成为重点查处的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