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近亿 副行长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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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01 金羊网-新快报 | ||||||||
昨在中院受审的光大银行越秀支行副行长全盘否认指控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通讯员 穗法宣)挪用公款1721万元,骗取贷款9500万元!昨日上午,原中国光大银行越秀支行副行长陈向群与她的商人朋友李龙生因涉嫌贷款诈骗罪、挪用公款罪站在了广州市中院的被告席上。面对公诉机关出示的各项证据,两被告全盘否认,面不改色。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1月至5月期间,李龙生、陈向群先后四次采取虚假担保手段向中国光大银行越秀支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9500万元,其中利用后贷填补前贷3500万,贷款有4865万至今无法追回。涉及金额之高让人咋舌。 不过,陈向群和李龙生昨日在庭上基本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对于检方指控的挪用银行客户保证金1721万,陈向群辩称“这不算公款”,因为这笔款只是公司委托银行来理财用的,钱的所有权归公司。而检方则认为,货币这种动产所有权随着占有转移,因此这笔钱应为银行所有,属于公款。 陈向群还口口声声称发放其中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是集体决定为了提高银行业绩所为,这里面她并没有贪图个人私利的意思。此外,她否认曾经伪造过担保材料。 对检方指控其案发后潜逃的事实,陈辩称,当时她已经被单位除名,她便到外地度假,并不算畏罪潜逃。 李龙生也否认了检方对其骗贷9500万元的指控。他只承认贷走了3000多万,还自称在抚顺有个炼油厂,只不过没有合法的证明说明他曾经投资,因此他暂时没有能力还钱。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