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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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03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刘铮、杜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办法》规定了廉租住房租金的定价形式和程序。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向媒体公布,并通过政府公报、
《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构成。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办法》对维修费和管理费作了原则性规定。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出台这一《办法》,是为了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