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教”执照过期被收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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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16 生活报 | ||||||||
本报讯近日来,记者连续接到三十多个来自哈市各大学学生的电话,他们均反映自己在南岗区清明四道街108号的“阳光家教”找工作时,交了钱却迟迟得不到回音,想退钱时更是屡屡碰壁。 广告贴进校园
3日,记者接到了哈市外国语学院4名学生的电话,这4名学生前几天在学校看到了该中介的招聘广告后,到这个中介求职。据她们说,事先交纳了50元中介费后,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前去索要费用,中介的工作人员明确地说:“爱上哪告上哪告,交了钱不能退。” 3日,记者在多个学校发现了这个名为“阳光家教”的招聘宣传单。在黑大,几名学生看过该中介的宣传单后,还商量着一起去该中介找工作。 居民有话要说 在清明四道街108号院内,很多居民对这个中介表示不满。“现在来找家教工作的学生,一般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本来人家是想找个工作减轻一下家里的负担。50元钱对这样的穷学生来说不少了。”居民王大爷一提起这个中介就气愤不已。 居民张大娘告诉记者,这家中介在院内已经开了两年多了。在院里,总是能看到前来找中介讨说法的学生。两年来,仅她看到的来要求退钱的学生就有数十人。前几天,她在院内散步时,看到两名女学生哭着从这个中介出来,一问才知道,她们也是来向中介讨要所交费用的,结果被撵了出来。 执照过期经营超范围4日上午,记者随同哈市工商局经纪人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该中介。经过检查发现,该中介的工商执照已经过期。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过期执照,并对该中介下达了约谈通知,要求该中介法人到管理所说明情况等待处理。 5日,经纪人管理所的王所长介绍,按照目前的法规,管理所按照超范围经营对该中介进行了处理,其负责人已于4日下午将50元中介费退还给哈商大的学生。(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