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引发连环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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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27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前天,经永嘉县法院调解,意外受伤的王老师得到校方2万元补偿并享受工伤待遇。此前,围绕王老师回家途中发生的车祸是否工伤事故,老师、学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三方打起了连环官司。 1994年2月3日,永嘉某职业中学的王老师因在回家途中遭车祸严重受伤。经交警部门调解,他获得一次性赔偿10万元。但因生活不能自理,仍需要继续治疗。2001年11月,他向
有了这份认定后,王老师要求校方给予相应的待遇,但学校拒绝了其要求。2004年9月份,王老师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伤残保健金等27万余元。而学校当得知成了被告,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将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推上法庭,认为人事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要求法院撤销人事局的工伤认定。 4月6日,在法庭主持调解下,王老师与所在学校达成和解协议。学校一次性给付王老师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至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前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被扣的工资、奖金等2万元;王老师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晋级,晋级后即行办理退休手续。在王老师退休后,学校要对其按正常退休人员对待,王老师自愿放弃其他待遇,但应当享受的、由财政部门负担的工伤待遇,学校要给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协议达成后,学校撤回状告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诉讼。潘贤群李翔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