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冤案重审 检方将追究渎职人员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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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30 生活报 | ||||||||
佘祥林“杀妻”案将在13日9时在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法律将还佘祥林以清白。 京山县法院副院长唐崇德7日表示,调查表明,佘祥林案是冤案的事实成立,法院将依法宣判佘祥林无罪,案件的赔偿工作将会依法进行。佘祥林哥哥佘锁林告诉记者,他们已拿到了法院的传票,律师张成茂将为佘祥林作辩护。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何家平说,检方将会支持法院宣布佘祥林无罪释放。检方已组织专人对佘祥林一案的批捕、起诉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区分责任,并按“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检方办案人员的责任。同时,检方将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其他部门对佘祥林案件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如调查发现有渎职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会依法处理。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