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计生家庭拿回7万补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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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51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本报讯我省首例、发生在宁德的一起计划生育家庭土地补偿款诉讼案日前审结,10对计生家庭拿回了应得的总计7.38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费。 据悉,2003年,宁德市城南镇贵歧村200余亩地被征。贵歧村向村民每人发放7380元的
日前,宁德中院开庭审理认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属于村集体财产;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有权依据法规、政策取得每对多分一份份额的权利。据此,宁德中院维持蕉城区法院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