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领导需对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2: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郝景哲)记者今天(4月8号)从卫生部了解到,卫生部已制定下发《卫生部工作规则》,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重要内容,规定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并强调部领导根据分工,对分管司局和所联系直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规则》还对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和作风纪律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了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表率作用和领导责任。要求部领导和司局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解决实际问题。 《规则》强调,卫生部要坚持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拉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