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1500万帮农民买农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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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3:06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澈)春耕将至,全省农民朋友又得喜讯。昨日记者了解到,省农委、省财政厅决定在我省30个县(市、区)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总补贴金额1500万。据了解,这些中央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我省农民购买40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构、植保机构、收获机械、粮食干燥等6大类19个品种的机具。原则:尊重农民意愿 购置补贴的原则是尊重农民意愿,补贴机具的种类、型号和价格要公开,补贴的机具
补贴对象是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直接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对购置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以及配套农机具者优先考虑。在项目建设布局上,侧重粮食生产大县。分配:单机补贴原则不超3万元 使用中央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一户农民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原则上不超过一套(一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 围绕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主要作物机械化生产的需求,重点推广大中型拖拉机、多功能复式作业机、精密播种机、收获机械等农田作业机械。享受补贴资金购买的农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卖)的须经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并报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备案。金额:县均补贴50万元 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两部文件精神要求,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可在县均5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能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县域差异,每县可安排中央补贴资金30万~70万元不等。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