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前,看看驾校有没有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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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有关部门提醒:要将学费交给驾校而不是教练 本报讯 (记者 宁炜实习生胡志凡)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运管部门了解到,本报昨日7版刊发的《120位学员可同时练车》一文中所提到的厦门港龙汽车培训有限公司,没有经过审验,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也从来没有向主管部门提出审验申请。有关负责人提醒学员,学车前一定要认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
市运管处培训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他们目前正在对厦门市内登记在册的52家驾校进行资质审验,符合相关标准的都将授予《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并在运管处的网站上公布。而厦门港龙汽车培训有限公司并不在审验中的52家之列。 该负责人说,参加没有经过审验的驾校,十分危险。如果学员报名时,将培训费用交给驾校,合法权益还有一定的保障。但是据调查,大部分学员是通过教练员缴纳学费的,如果教练员一走,学员维权保障就成了大问题。 据了解,不久前泉州就曾发生过驾校教练携款潜逃的案件,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已经在福州市内的各大新闻媒体发出通告,并提醒广大学员应该到经过审验的驾校培训。 有关人士指出,学员可以在报名前要求查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还要看许可证是不是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年),不要被个别“游击队教练”所迷惑,不要受低价诱惑。 记者联系了厦门港龙汽车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詹先生,他说,目前他们的确还没有向运管部门提出审验申请,原因是场地还没有建好。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已经办妥,近期将向运管部门提出审验申请。“我们的场地绝对没有问题,建设规格很高,比目前大部分驾校的条件都要好”。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