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邻居烟熏、噪音“折磨"10年 法院判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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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3:43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玲通讯员李斌)被隔壁的油烟和噪音“熏吵”了十年,昨日,吴某从江岸区法院领到了判决书:邻居赔偿她1000元钱。 吴某家住江岸区惠济一路。邻居谢某家和她家仅一墙之隔,两家的窗户正对着。1993年,谢某将房子装修后出租给人做生意。入住这间房的经营户先后做起了餐饮、钢制门窗加工等生意。现在的住户除了炒菜,还做起了烧烤,火一生起来,吴某家里就充满了油烟。
去年11月底,吴某以谢某侵害其相邻权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谢某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做生意,对承租户产生的噪音和油烟没有进行规范和劝阻,疏于履行相邻关系中的注意义务。(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