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价局提醒商家 禁止开展粮油促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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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5:24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京4月7日专电(宁佳中杨涌)南京市物价局6日向全市粮油经营企业发布《关于禁止粮食、食用植物油促销活动提醒函》,要求经营企业今后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以粮食、食用植物油为内容的“价格倾销战”,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产品销售,否则将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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