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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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李江涛、刘洋)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8日表示,我国未来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管培俊在8日开幕的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他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我们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没有有效期的时间限制,而现行法律也没有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这导致教师资格事实上是终身制,从而妨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管培俊还表示,为了完善中国教师资格制度,教育部正在研究教师资格认定统一考试的可行性;未来我国将制定一套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推行统一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套办法对师范和非师范类考生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对于具备学历和不具备学历的考生也是一视同仁的。本次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是中国召开的第一次高级别、大规模的教师资格制度国际专题学术会议。来自中、美、日、韩、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教育官员和有关人员,以及来自海内外3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