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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快评:“首次”听证会来得有点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苏东子

  这两天,国内不少媒体都报道了一则消息:“就目前广受关注的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湖底防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于本月13日举行公众听证会。这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环保总局第一次举行公众听证会。”

  按常理来说,无论干什么,“第一次”都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可读完这则消息,一下子还真说不出这个“第一次”的特殊纪念意义在哪里,反倒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充斥于心:这个“第一次”,来得有点迟!

  说它迟到的一个理由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早在前年9月就开始施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也已于去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即便从去年7月1日开始算起吧,在迄今为止的这段时间内,需要举行类似的大型环保公众听证会的建设工程,肯定不会只有“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这一单子事。也就是说,圆明园的这个“第一次”,本不应成为“第一次”。

  说它迟到的另一个理由是:即便此前确实没有需要组织公众听证会的其他工程,对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本身而言,这个听证会也来得有些迟———等到工程差不多完工了才听证,一旦将此工程全盘否决,投下的那几百万元、几千万元资金岂不就打了“水漂”?大而言之:如果我们的每个听证会都这么滞后,都只做“马后炮”不做“当头炮”,只“亡羊补牢”,那么,我们的“羊”会白白损失多少,我们国家的资金又会白白浪费多少?

  当然,我说这个听证会有点迟,并没有归咎于国家环保总局的意思。因为国家环保总局破天荒举行公众听证会,表明的是它对这起事件的重视,但在更多情况下,具体的环境问题本来就不应上升到由总局亲自举行公众听证会的高度,只需当地有关部门尽心尽责就可解决。话说到这里,我不得不陈述一个严峻的现实:《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听证制度正是人民行使权力,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平台,可你看看一些地方官员的表现就会发现:他们根本没有搭好这个平台的思想意识!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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