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通行费下调 5类车道路费最高可降3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4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广东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已联合下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在不改变本省现行收费车辆车型分类的前提下,制定了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对于载重大于15吨的五类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对载重为10吨至15吨(含)的四类车,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调整方案为:以目前我省收费车型分类中的第三、第四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