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规能否破解老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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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3月底,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决定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5年未修改的旧《规定》大变脸,体现了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的“接轨”。 考试作弊
、大学生婚恋、学校自主处分权,被称为当前高校管理的“三大难题”。“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新《规定》能否破解这三大难题?记者近日走访了温州的部分高校,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考试作弊 新《规定》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等情形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惩罚力度过大 对此规定,记者对温州高教园区的部分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学生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只有部分同学认为就对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行为采取开除学籍的处分显得偏重一些。另外他们就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也要被开除学籍,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大学生小王说,如今大学生中确实存在剽窃现象,对剽窃现象应该严肃处理。但如果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就要被开除学籍,教育部门的处理是否重了一点。 温州大学(筹)法政学院的小李告诉记者,每个学校学生众多,研究的课题数量巨大,如果几位学生同样都剽窃他人的作品,其中一个人被发现,而其他人没被发现,那会不会有失公平?学校也不可能一一进行检查。对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进行重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可能会有难度。 老师:引导学生做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温州某高校学生处负责人这样解释,学生作弊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道德和学术准则,必须对作弊行为加以严惩。新的规定对有关作弊惩治条款的细化,必将有力地保证学校处分权的实施,同时也将限制学校处分权的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还表示,学校在处理这些问题的同时,肯定会对处罚条例再进行细化。此外还将对教师提出要求,让他们把好关,正确引导学生。 “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惩处力度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必要手段。”温州大学(筹)法政学院教授茆永福补充说,“学校主要是培养学生学会做人,然而人如果失去了诚信,将来到了社会上就会遇到很多问题。”他坦言,现在大学生的压力并不是很大,考试不及格的人只占极少数。如果学生认为这条规定对他们产生很大压力的话,这些学生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学习态度了。 处分与申诉 新《规定》将学生的权利义务引入学生管理规定之中,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新《规定》中还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同时,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学生:保障了学生的权利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部分的学生对此项规定表示赞同,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权利的保障。温州大学(筹)的学生小周说,以前只要是学校处理决定了的事是很难更改的,学生也没有申辩的权利。 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上大三的刘同学认为,这是管理更人性化的体现。他说,外地就有一所高校的几名学生由于被学校开除后向学校申诉未果,一怒之下把学校告上了法庭。他认为,新《规定》的实施可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老师: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温州大学(筹)人文学院的心理学老师朱浩亮做过多年的学生辅导工作。他告诉记者,以前常有被处分的学生向他诉苦,说被学校处分了却无处申诉。 朱老师认为新《规定》最大的特点是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依法申诉的权利。学校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会更广,需要更人性化地去管理。但给学校规定的制度执行增加了难度,“总体上说对可以减少很多因为制度缺失造成的无谓诉讼,对于营造高校和谐的校园环境是非常有益的。” 茆永福教授认为这项规定是社会法制的一种进步。“作为学校等管理机构有处分权,作为学生就应该有申诉权,学校‘处分自主权’与学生‘申诉豁免权’是互动的,这样管理学生更加法制化,也避免了一些处理不当的事情发生。” 学生婚恋 新《规定》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在校大学生的结婚问题。新《规定》取消了旧《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现在,高校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对此反应并不强烈,只是家长有些担心孩子会因为谈恋爱结婚而影响学业。 学生:暂时不会考虑结婚 温州医学院一位大四的女生告诉记者,听到这个消息时,她的第一个反应是:“很好啊,我们的权利又增加了一项。”不过她又补充道,这并不意味着大家都会选择结婚,自己暂时不会考虑这个问题,感觉结婚禁令的取消对她这样的本科生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男生对这条规定的反应更为平静。他们普遍认为在大学期间谈恋爱本身就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结婚对他们来说还很遥远。温州大学(筹)的一位男生说:“在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社会阅历的前提下,我们在这个阶段负不起结婚的责任!”不过也有在校大学生表示,如果两个人觉得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新《规定》实施后,在校期间结婚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 学生之间对这个话题的议论非常多,很少有学生表示要在校期间结婚。即便是有男女朋友的,他们称也会考虑到今后的就业、双方父母的意见。 老师:没有规定不代表提倡 茆永福教授认为取消结婚禁令是值得欢迎的,是学校人性化管理的一种体现。“但是取消并不代表提倡,它只是把权利交给学生自己。”茆永福说,大学里的主要目的就是求学。中央电视台近期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只有万分之一的大学生有在学校期间结婚的愿望。所以禁令取消后,不用担心学校会成为婚姻的殿堂。 但也有老师担心大学生的结婚现象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的问题。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老师颇为担忧地说,在校大学生结婚公开合理化后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能会让一小部分学生产生错觉,以为结婚也是大学里的一项主要任务。另外,一旦结婚双方提出在校外租房,学校该如何应对?如果外地在校生结婚生育,孩子的户口该落在何处?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他觉得学校应该在管理上更注重方法和技巧,引导学生理智地处理情感问题。 家长:不同意子女在校结婚 与大学学子们的坦然和冷静相比,家长则显得比较激动,大多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在大学期间结婚。市民刘女士的女儿在宁波大学上大三,她一直不赞成孩子在校期间与男生交往。她很担心地说:“如果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真的有一天木已成舟,我们接下来就要处理很多事情了。” 在温州大学(筹)的校园里,记者碰见了从台州来学校看望儿子的章先生。他就这一方面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觉得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如果各个方面的条件都成熟了,他也不会过多地去干涉。但就孩子的学业方面,他担心孩子会把握不住,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情感上面而耽误了学业,“毕竟结婚成家和谈恋爱有很大的不同!” 本报记者叶淦 | ||||||||